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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12 10:04 发布单位:县农业农村委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忠县2021年农田宜机化改造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广泛宣传,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时申报。
附件:1. 忠县2021年农田宜机化改造项目申报指南
2. 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3. 现场评审评分表
此页无正文。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4月9日
附件1:
忠县2021年农田宜机化改造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坚持以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为指导,严格按照《重庆市丘陵山区地块整理整治技术规范》地方标准,综合运用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有机质提升等工程和生物措施,通过对现状土地进行连通地块、消除死角、并小为大、优化布局、贯通沟渠和培肥土壤等有利于机械化生产作业的持续改造,实现项目区耕作道与地块相通、地块互联互通、沟渠河道贯通和地块平整、综合地力提升的“三通一平一提升”目标,改造之后实现100%的地块机器能自如穿梭作业、100%的农作物机械操作能及的“双百”目标。
二、申报对象
忠县范围内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的生产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等。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有较好的成长性,在同行业中有较高知名度和信誉度,负责人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县农机主管部门已建立规范的项目管理使用办法,积极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三)从事主要农作物生产,积极性高,在当地有示范带动作用。
(四)有较好的农机生产作业条件或改造建设条件。
(五)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宜机化改造,项目规模达50亩以上,重点按照千亩级以上规模进行规划,具备条件的地方按照万亩级、十万亩级规模整村整乡连片甚至全域整体实施,确保改一块成一块,改一片成一片。
四、建设期限
2021年4月—2021年12月。
五、项目内容
(一)建设内容
(1)地块互联互通;
(2)地块缓坡化改造;
(3)水平条田化及坡地梯台式改造。
(二)财政资金支持环节及补助标准
1. 支持环节
地块互联互通每亩补助1000元;地块缓坡化改造每亩补助1500元;水平条田化及坡地梯台式改造每亩补助2000元。
2. 补助标准
资金额度:资金财政补助总额400万元。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先建后补”的原则,实行“奖补包干、差额自筹、竞争申报、谁用谁建”的灵活有效机制。拟支持围绕粮食生产多个业主。
六、申报要求
(一)编写项目实施方案。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单位实施方案编制指导,不得代编代报。实施方案应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编写,内容应包括实施地点、建设内容、投资概算、财政资金支持环节、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实施主体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的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资金投入概算及来源情况、财政资金补助项目任务量、补助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必须明确并细化量化,具体建设内容要有建设规范标准要求。
(二)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编写项目实施方案后,由项目建设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正式公文的方式进行申报。申报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各项目应具备的佐证材料等)电子档、纸质件报送县农业农村委。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2021年4月28日18:00前向县农业农村委申报,逾期视为无效申报,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农机化管理科(302室)
联系人:胡燕蓉联系电话:54453803
(四)申报佐证材料。申报单位报送项目实施方案时,同时提供以下佐证材料。
1. 申报主体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 土地流转合同、服务协议等材料。
3. 项目建设地位置图和基地照片3-5张。
4. 当地村委(居委)、农户支持该项目实施的佐证资料。
5. 复印件需加公章。
七、项目评审
按照《忠县财政涉农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忠财农〔2018〕18号)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委对申报的项目资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申报项目,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现场评审和资料评审,按评审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择报送集中审定,确定拟支持项目。
八、其它要求
1. 项目实施方案由项目申报主体自行编制,不得代编代报,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 项目申报主体要按照规定的项目实施方案格式编报实施方案,不得随意删改、增减项目实施方案格式内容。
3. 农田宜机化改造示范项目“先建后补”资金原则上优先安排2020年度已建未补和在建即将完成的项目。
4. 严禁同一项目多头申报,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5. 申报纸质材料按要求报送5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附件2:
行(产)业分类:
忠县2021年农田宜机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手机:
填制日期: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上年度实施此项目单位应简单总结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任务分工
备注
表二:
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评审
内容
评审标准
评审
结果
备注
业务
评审
现有条件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业务目标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财务
评审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1、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财政支持环节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资金筹措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3、申请市级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评审结论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评审人员签字
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用、市级单位不填此表。评审工作在主管部门有关领导组织下,由财务机构具体承办。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备注
评审组 长
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市级复核评审意见
评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 注
附件3:
忠县2021年农田宜机化改造项目现场评审评分表
申报单位:评审日期:年月日
评审内容
评审评分标准
评审分值
评审得分
备注
基础条件
符合申报对象有较好的成长性,在同行业中有较高知名度和信誉度,负责人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得10分,不符合酌情给分。
10分
符合机械化作业集中连片50亩以上,具备按丘陵山区宜机化地块整理整治的潜力。得10分。不符合不得分。
10分
具有发展潜力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10分,不符合酌情给分。
10分
与农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手续齐全,具有合法性,经农民同意可以进行宜机化改造工程。得10分,不符合酌情给分。
10分
是否拖欠农民土地流转费,以及兑现在些打工的工资情况。不拖欠得10分,不符合酌情给分。
10分
地理条件
符合地(田)块连通,在分割地(田)块中,通过搭梯、填沟、消坎等措施,实现地(田)块连通,提高机械作业效率。或地缓坡化改造,推进10°以下旱地因地制宜地缓坡化改造,横向坡度不大于3°,适宜大中型农业机械作业。得10分,不符合酌情给分。
10分
符合机械支撑,光流资源充足,便于很好开展机械作业。得10分,不符合酌情给分。
10分
申报业主积极性高,发展态势和基础条件良好,管理规范。得10分,不符合酌情给分。
10分
具有较好的农机生产作业条件,改造建设条件,且周边基础设施好,交通便利。得10分,不符合酌情给分。
10分
现场规划合理性,科学性符合宜机化地块整理整治的要求。得10分,不符合酌情给分。
10分
合计评审分
100分
评审人员签字:
附件4:
忠县2021年农田宜机化改造项目专家评审评分表
申报单位:评审日期:年月日
评审类别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评审评分
备注
业务评审析(60分)
现有条件
(30分)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符合产业规定要求者计10分;符合申报对象要求者计10分;为申报主体培育发展主营业务所需者计10分。)
业务目标
(10分)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10分(根据项目目标的可实现情况计分)
建设内容
(20分)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20分(建设内容符合产业链建设要求计5分;建设规模与产业发展要求相符合者计5分;建设内容明确,能解决产业发展中实际问题者计10分。)
财务评审
(40分)
项目单位
财务能力
(15分)
1、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计12分,可根据情况计分。
2、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者计3分。
财政支持
环节
(10分)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有者计2分);
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符合者计3分);
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有者计2分);
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合理者计3分)。
资金筹措
(15分)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5分(根据情况计分);
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有保障者计5分);
3、申请市级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是者计5分)。
合计100分
评审人员签字: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