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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29 09:07 发布单位:忠县商务委员会忠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项目补助(第一批)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业:
为加快实施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升级版)项目,根据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商务发〔2020〕15号)、《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升级版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忠府办发〔2020〕88号)文件精神,现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项目补助(第一批)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项目补助(第一批)主要支持三峡橘乡·田园综合体直播电商孵化基地、电商样板镇(村)打造、电商人才精准孵化培训项目。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专项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事后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具体支持方式及标准见《申报指南》。
三、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项目申报主体根据本通知向县商务委员会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规范装订,一式二份)。申报时间截止2021年7月30日,逾期不报,视同放弃。
项目初审:县商务委结合申报指南和各单位申报材料,初步审查已实施完毕,符合支持方向的项目。
项目验收评审及公示:县商务委、县财政局根据项目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资料,对初审项目进行验收评审,客观公正地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验收结论,确定拟支持项目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资金拨付:县财政局对验收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按规定程序补助资金。
请各乡镇(街道)以及相关企业严格按项目申报指南要求,于2021年7月30日前向县商务委进行申报。(联系人:张叶清,联系电话:54450651)。
附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项目补助(第一批)申报指南
特此通知
忠县商务委员会 忠县财政局
2021年7月20日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项目补助(第一批)申报指南
目录
一、三峡橘乡·田园综合体超级供应链+直播电商孵化基地建设项目补助申报指南..............................................................(1)
二、电商样板镇打造项目补助申报指南.......................(3)
三、电商人才精准孵化培训项目补助申报指南...........(6)
三峡橘乡·田园综合体超级供应链+直播电商孵化基地建设项目补助申报指南
一、支持事项
在三峡橘乡·田园综合体建设超级供应链+直播电商孵化基地,打造智能化无人超市、农特产品展区、文创产品展区、网红直播间、直播电商孵化基地等。
二、支持标准
对在三峡橘乡·田园综合体建设超级供应链+直播电商孵化基地的企业,对其装修升级、设施设备购置等费用按不超过实际发生额的80%的标准进行补助。
三、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运营规范,实际投资主体、建设主体应与申报对象一致。已获中央财政投资或其他部门支持的同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申报其他专项、行动计划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在审计、稽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单位不得申报。
四、申报标准
建设三峡橘乡·田园综合体建设超级供应链+直播电商孵化基地,打造智能化无人超市、农特产品展区、文创产品展区、网红直播间、直播电商孵化基地等,完成装修升级、设施设备配置等,能够保障正常投入使用。
五、申报资料清单
申报单位需提交项目补助申报书,具体内容包括如下:
(一)项目申请相关表格。包含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附件1)、专项资金项目补助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3)。
(二)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含企业简介、发展情况等。
(三)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整体情况介绍(必须说明相关设施清单等,新增设施设备等情况)、项目实施背景、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情况等。
(四)项目验收资料。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和项目实施相关资料,以及合法有效投资证明。
(五)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项目概况、投资资金情况、投资来源、预期效益等。不得申报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费用。
(六)佐证附件。企业营业执照扫描(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扫描(复印)件、企业信用征信情况证明、上年度纳税证明、上年度财务报表、项目投资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开展合同及相关发票(包括相关固定资产和软件购建清单、发票、资金支付凭证等复印件)、其他相关佐证及实证材料等。
电商样板镇打造项目补助申报指南
一、支持事项
围绕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打造电商样板镇,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农村电商集聚发展。
二、支持标准
电商样板镇采取事后评定和以奖代补方式,对申报打造电商样板镇的乡镇(街道),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补助50万元,累计补助不超过2个乡镇(街道)。
三、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为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已获中央财政投资或其他部门支持的同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申报其他专项、行动计划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在审计、稽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单位不得申报。
四、申报标准
1.乡镇(街道)所辖范围内活跃网店数不低于20家(单店年网络销售额超过5万元,不含城市社区)。网商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3年内无违规和失信记录,无消费者集中投诉事件。
2.乡镇(街道)所辖范围至少建有2个以上电商示范主体及1个以上限上电商企业,能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带动周边群众致富增收。
3.乡镇(街道)所辖范围建成电商网货基地不得少于5个。
4.乡镇(街道)所辖范围内建设有电商孵化中心,具备农特产品展示、培育孵化、网货打造、品牌培育、线上线下交易等功能,能够推动当地电商产业集聚发展。
五、申报资料
申报单位需提交项目补助申报书,具体内容包括如下:
(一)项目申请相关表格。包含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附件1)、专项资金项目补助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3)。
(二)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乡镇(街道)基本情况,包括特色产业、人口规模、总户数、贫困人口数、人均收入水平等;近三年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包括2020年网络零售额、现有网商网企数、电商发展主要措施、综合效益(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当地就业创业、电商扶贫、农民增收等)等情况;
(三)项目实施基本情况。项目整体情况介绍(必须说明相关设施清单等,新增设施设备等情况)、项目实施背景、项目实施内容、投资情况等。
(四)项目验收申请。提交项目验收申请、项目验收资料(主要包括电商样板镇打造总体方案,以及本项目第四项申报标准具体内容实施资料、完成情况等。
(五)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项目概况、投资资金情况、投资来源、预期效益等。不得申报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费用。
(六)佐证附件。乡镇(街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扫描(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扫描(复印)件、项目投资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开展合同及相关发票(包括相关固定资产和软件购建清单、发票、资金支付凭证等复印件)、其他相关佐证及实证材料等。
电商人才精准孵化培训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事项
壮大农村直播电商人才队伍,促进电子商务产业提质增效,发挥互联网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
二、支持标准
根据忠县人力社保局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标准进行补助或参照重庆市其他示范区县标准进行补助。
三、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运营规范,实际投资主体、建设主体应与申报对象一致。已获中央财政投资或其他部门支持的同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申报其他专项、行动计划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在审计、稽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单位不得申报。
四、申报标准
1.每期培训天数不少于10天,其中,实训不少于7天,培训人数不少于40人;
2.根据直播电商需求,采取组团培训方式,全面培训主播、运营、短视频创作等人才;
3.每个团队至少完成3个与忠州农特产品相关的短视频拍摄,成功运营至少一个抖音账号商品橱窗;培训结束后5天内直播团队全部出单,每个团队50单以上;
4.持续跟踪学员直播电商从业效果,为学员继续提供免费电商咨询指导服务,帮助有条件的学员电商创业,帮助非创业学员在忠县企业就业电商岗位,参训学员电商就业创业率达50%以上。
五、申报资料
申报单位需提交项目补助申报书,具体内容包括如下:
(一)项目申请相关表格。包含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附件1)、专项资金项目补助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3)。
(二)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含企业简介、发展情况等。
(三)项目实施基本情况。项目整体情况介绍、项目实施背景、项目培训内容、投资情况等。
(四)项目验收资料。提交项目验收申请,项目实施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工作总体方案、授课资料(主要包括授课通知、授课组织单位情况、授课人基本情况、授课主题及简要培训大纲等)、培训人员签到册(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培训人员花名册、每次授课现场照片等),以及第四项申报标准具体内容完成情况。
(五)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培训项目概况、培训资金情况、培训费用来源、预期效益等。不得申报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费用。
(六)佐证附件。企业营业执照扫描(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扫描(复印)件、企业信用征信情况证明、上年度纳税证明、上年度财务报表、项目投资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他相关佐证及实证材料等。
附件1
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申报日期:
单位全称(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成立年月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
员工人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单位简介
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
近三年经营情况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备注
收入(万元)
利润(万元)
税金(万元)
资产负债率(%)
附件2
专项资金项目补助申报信用承诺书
项目申报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项目名称
申报依据
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
申请财政资金
万元
项目所在地
项目责任人
联系电话
申报项目已获得财政资金补助情况
序号
年度
补助金额
拨付补助资金
业务部门名称
拨付补助资金
财政部门名称
1
2018年
2
2019年
3
2020年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3.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4.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并在规定时限内退回补助资金。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公章)
日期:
附件3
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申请表
项目申报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全称)
建设地址
实施方式
项目起止时间
年 月—— 年 月
项目投资额
(万元)
符合资金支持方向的补助金额
(万元)
申请补助资金
(万元)
项目申报标准
项目建设
(实施)情况
县商务委
验收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县财政局
验收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