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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27 13:04 发布单位:忠县财政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渝财农〔2019〕144号)、《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2020年忠州、花桥、兴峰等乡镇(街道)村级基础设施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忠扶组〔2020〕10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村级基础设施扶贫项目资金104.4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下达的资金为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乡镇街道报账制,专项用于村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追减渝财农〔2019〕144号、忠财农〔2020〕23号,下达石子乡人民政府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4.4万元(芋溪村通达公路建设项目78万元、芋溪村人行便道项目26.4万元)”。
请相关乡镇及时组织项目业主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内容加快实施,同时履行好资金使用日常监管及目标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做好专账明细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年终决算列报功能分类科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130504)”,经济分类科目按实际支出相应列报。
忠县财政局
2020年4月19日
附件 忠州、花桥、兴峰等乡镇(街道)村级基础设施扶贫项目资金下达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乡镇(街道) 项目建设地点 扶贫项目名称 扶贫资金补助金额 备注 合计 104.4 1 忠州街道 麟凤村5组 麟凤村马达岭-白岩通畅公路工程 19.5 2 兴峰乡 南天村 南天村生产生活便道建设 29.9 3 花桥镇 大柏村9社 大柏村9社通畅公路建设工程 30 4 善广乡 金钟村2组 金钟村新建作业便道项目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