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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8 15:06 发布单位:忠县财政局 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为推进我县房地产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搭建交易平台、满足城乡居民住房消费需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就2020年忠县春季网上房交会优惠政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执行时间
2020年忠县春季网上房交会时间:2020年5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止。
二、优惠对象
在房交会期间,凡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并完成网签(以网签合同时间和契税完税凭证为依据)的个人购房者。
三、优惠内容
(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商服用房、办公用房契税奖励优惠
在房交会期间,凡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商服用房、办公用房(不含二手房)的,均按实际缴纳契税总额的50%奖励优惠。
(二)车位契税奖励优惠
在房交会期间,凡个人购买车位(不含二手车位)的,按实际缴纳契税总额的100%奖励优惠。
四、奖励优惠兑付办法
(一)受理审核。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于2020年6月30日前统一将符合契税奖励优惠条件的购房者申报资料进行收集并报送至县住房城乡建委,同时填报《2020年忠县春季网上房交会优惠政策奖励明细表》,逾期不予受理。县住房城乡建委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报送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提出资金解决方案,按程序报批。
(二)申报资料。符合契税奖励优惠条件的购房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重庆市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购房者身份证复印件及收款银行账号信息复印件。
(三)兑付方式。县财政局将奖励优惠所需资金安排给县住房城乡建委,由县住房城乡建委将资金分别拨付给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再由企业兑付到应享受奖励优惠的购房者个人账户。
忠县财政局 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4月27日
(优惠政策咨询电话:雷红军,023—54240815)
2020年忠县春季网上房交会优惠政策奖励明细表 填报单位(签章): 序号 业务编号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房屋用途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款金额 (元) 网签时间 契税缴纳 金额 (元) 奖励优惠金额(元) 收款人姓名 收款人账号 开户行 备注 合计 说明:1.业务编号为《重庆市商品房买房合同》的业务编号。 2.契税缴纳金额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金额一致。 3.收款人姓名应与收款人账号对应,开户行信息应填制完整、准确(至少具体到XXX支行)。 4.不能使用定期存折(卡)、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