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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服务业发展(新网工程) 专项资金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8 10:05 发布单位: 忠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忠县财政局   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各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市级服务业发展(新网工程)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19〕161号)和《忠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做好2020年市级服务业发展(新网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忠供发〔2020〕5号)文件精神,经项目申报、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了2020年拟建项目。现将2020年市级服务业发展(新网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建设任务下达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实施。

一、建设任务

2020年市级服务业发展(新网工程)专项资金项目以先建后补方式确定了2个建设项目,财政补助69万元,其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改扩建)、设施设备购置等,项目建设内容、资金补助环节等详见附件。

二、项目建设时间

本次下达的项目建设期限为2020年6月底完工,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项目建设工期倒排机制,确保项目建设按期完工。

三、项目验收

项目实施单位要注重项目建设质量,收集项目建设全程资料(含财务),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和财务专账建立等工作,保证项目资料、数据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项目任务完成后及时向县供销社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由县供销社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本次下达的项目建设任务和项目单位编制的实施方案是项目验收以及相关部门项目检查(审计)的重要依据。

四、项目建设与资金管理

本次下达的2个项目,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忠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忠县财政涉农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忠财农〔2018〕18号)文件要求,严格项目管理,对照下达的项目建设任务,落实项目责任,及时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同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并发挥良好的效应。

20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服务业发展(新网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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