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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忠县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1 14:07 发布单位:忠县财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忠县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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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为响应市委市政府倡导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方针,构建科学、高效、便捷的财政票据管理体系,让群众“少跑路”,切实达到便民利民的服务目标,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财非税〔2018〕6号)、《重庆市财政局印发关于<重庆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非税〔2018〕7号)和《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渝财非税〔2019〕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目标

(一)充分运用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手段,创新财政票据管理模式,实施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实现财政电子票据开具、管理、传输、查询、存储、报销入账等全流程无纸化管理,从根本上解决传统纸质财政票据印制成本高、开具效率低、管理力度有限等问题,切实提高财政票据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二)创新拓宽缴费渠道,面向社会和公众,提供网上缴费、电子支付等新兴的缴款模式,将在政府非税收入收缴以及面向社会公众的教育、医疗、大厅等收费中全面运用,使老百姓最多跑一次,甚至不跑路就完成缴费,着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改革内容

(一)实施范围

全县县域内使用财政票据的所有执收单位。

(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使用流程

通过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生成财政电子票据模板文件,向票据使用单位分配财政电子票据号码。用票单位通过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或通过单位自有业务系统调用财政电子票据系统接口开具财政电子票据,生成含有单位和财政电子签名的电子票据,并将电子票据信息由开票单位自身建立的告知渠道通知至缴款人(如微信、支付宝、短信、邮件、告知单等)。

(三)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和入账

用票单位和缴款人可通过财政部建立的统一查验平台查验票据真伪。用票单位和缴款人使用真实有效的财政电子票据进行入账处理,单位财务系统可与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建立数据接口,自动查验获取本单位电子票据,生成记账凭证;或者在电子票据系统里下载票据开具明细表,作为凭证附件进行记账处理,在票据存储管理系统中可以把凭证号记录存档。

在推行财政电子票据过渡期,需要纸质票据报销的缴款单位或者个人,可到开票单位指定地点换开《重庆市财政电子票据》纸质票据。对于完全依赖于财政纸质票据的报销单位,需及时和系统完成对接工作,逐步取消纸质票据报销,制定符合本单位管理要求的财政电子票据报销入账流程。

(四)财政电子票据归档和保管

财政部门、用票单位、缴款单位(人)各自归档,分别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等有关规定归档和保存财政电子票据,形成符合长期保管、储存要求的电子档案。

三、职责分工

(一)县财政部门

1. 统筹协调各单位、非税收入代理银行同步推进改革,发挥县财政部门在改革中的牵头作用。

2. 完成开票单位信息系统基础资料的收集(如单位认证证书申请、单位多渠道缴款模式的增设或接入需求申请),独立部署签名服务器证书申请。

3. 调研确定单位分类及部署模式;如医疗单位,需确定技术对接方式及改造内容等。

4. 指导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向县财政部门申领换开财政电子票据、清理核销历史财政票据、及时清理在途数据等。

5. 负责此次财政电子票据软件的使用培训和改革宣传。

6. 全面推进新系统的实施,阶段性组织培训及问题梳理总结工作。

(二)在线开票单位

1. 落实专人负责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对接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前申报增设多渠道缴款模式或接入现有缴款模式的相关需求。同时,提供本单位印章样式(提供在空白A4纸上),申领单位认证证书。

2. 按照县财政部门要求,领用新版的电子票据及换开专用票据。

3. 准备纸质票据打印机(可使用原打印机)。

4. 确定告知方式:(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

(1)短信通知:需要单位自建短信平台。

(2)微信(支付宝):单位业务系统调用博思H5接口完成电子票据信息推送。

(3)取票小程序:由承建商开发建设,单位宣传取票小程序二维码。

(4)邮件通知:需单位自有邮件服务器。

(5)纸质告知单:由承建商开发建设,通过热敏打印机打印热敏告知单交予缴款人(需准备热敏打印机及热敏纸)。

(三)独立部署单位

1. 同县财政部门及承建商沟通独立部署方案及梳理业务流程,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前申报增设多渠道缴款模式或接入现有缴款模式的相关需求。

2. 负责本单位业务系统接口改造工作,提供稳定的互联网接入端口,并完成接口联调测试工作。

3. 落实专人负责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对接工作,并提供本单位印章样式(提供在空白A4纸上),向县财政部门提交证书申请资料等信息,购置本单位的签名服务器。

4. 协同承建方完成本单位内部宣传与培训工作。

5. 自助机选择;是否采购自助打票机或已有自助机对接等工作。

6. 按照县财政部门要求,领用新版的电子票据及换开专用票据。

7. 准备纸质票据打印机(可使用原打印机)。

8. 确定告知方式:(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

(1)短信通知:需要单位自建短信平台。

(2)微信(支付宝):单位业务系统调用博思H5接口完成电子票据信息推送。

(3)取票小程序:由承建商开发建设,单位宣传取票小程序二维码。

(4)邮件通知:需单位自有邮件服务器。

(5)纸质告知单:由承建商开发建设,通过热敏打印机打印热敏告知单交予缴款人(需准备热敏打印机及热敏纸)。

(四)非税收入代理银行

1. 非税收入代理银行完成与财政软件的接口测试。

2. 与改革各方积极配合实施统一缴费平台的具体搭建工作,并负责组织业务人员学习新系统的相关操作,确保新的缴款模式能顺利推行。

3. 为方便缴款,除微信、支付宝以外,非税收入代理银行还可按照相关用票单位的申请,为其提供POS机,POS机的安装接口要符合全国统一标准的新要求。

(五)承建商

1. 负责票据使用单位升级前的基础数据维护,系统初始化,并确定升级时间,落实专人进行跟踪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根据各单位申报的多渠道缴款模式的增设或接入需求,完成忠县统一缴费平台的搭建任务。

2. 协助县财政部门完成单位认证证书申领工作。

3. 负责此次改革中整个系统的对接、测试相关工作。

4. 负责各代理银行、执收单位、其他财政票据使用单位的软件安装和培训。

四、实施计划

我县按照“先试点、后扩面”、“先医疗、后行政事业单位”分步实施。

改革初期确定忠县财政电子票据具体实施方案,并逐步制定完善忠县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办法;通过与市财政局非税中心衔接,完成实施部署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功能,完成在线开票单位及独立部署单位的逐步上线。本次电子票改革项目计划周期约为1年,具体如下:

(一)第一阶段:医疗票据改革

第一阶段选定试点单位,实施独立部署。将我县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重庆三峡民康医院共4家分别作为在线及独立部署单位纳入试点范围;同时,为节约成本,便于管理,将业务体量相对较小的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集中整合为一套系统并纳入试点范围,整合后的单位其独立部署工作由县卫健委负责牵头统一实施(附件1)。

(二)第二阶段: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改革

第二阶段仍采用“先试点,后扩面”的方式,计划选定3家学校,2家行政事业单位,1家社会团体。由县财政部门统一部署,统一采购改革所需的硬件(社会团体自行采购硬件设备)、网络环境由用票单位自行筹备。第二阶段完成全县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工作,实现单位上线覆盖率达100%的目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宣传。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县财政部门统一部署,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做好改革政策的宣讲工作。

(二)加强组织引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的重大意义,积极支持改革工作。要明确牵头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相关的人、财、物配套工作,细化工作任务,落实推进责任,确保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县财政部门相关要求,落实改革计划时间,及时跟进系统改造升级进度,按时验收各实施阶段成果,实时研判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确保改革如期完成。上线启动后,单位所开具的财政电子票据由单位自行归档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