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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6 10:08 发布单位: 忠县林业局 忠县财政局
忠县林业局
忠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0年森林植被恢复及国土绿化建设任务(第一批)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街道)、国有林场: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市级林业改革发展林业服务体系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17〕229号)、《关于下达市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清算返还2017年森林植被恢复费)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18〕43号)、《关于下达市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通知》(渝财农〔2018〕233号)、《关于下达2019年市级林业改革发展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19〕9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0年森林植被恢复及国土绿化资金第一批政府主导类建设任务及投资计划下达各单位(见附件),请严格按以下要求执行:
1.严格按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73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林业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渝财综〔2016〕24号文件要求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2.严格按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必须招标工程项目规定的实施意见》忠府办发〔2018〕105号文件要求进行项目招投标。
3.各责任单位对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补助环节不与其他财政补助资金重复负责。
4.各责任单位确保在建设期内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2020年森林植被恢复及国土绿化建设任务(第一批)分配表
忠县林业局 忠县财政局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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