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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13 09:08 发布单位: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为激发广大农民的创新创业热情,树立先进典型,现就开展2020年度“忠县十佳新型职业农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忠县十佳新型职业农民”遴选范围为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优秀新型职业农民学员代表。
二、推荐名额
全县共评选10名“忠县十佳新型职业农民”,从各乡镇(街道)推荐候选人中评选。
每个乡镇(街道)推荐1—2名候选人,候选人应考虑行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尽量从农业不同行业(种养业、种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休闲农业、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农村电子商务等)中推荐产生。
三、人选条件
申报“忠县十佳新型职业农民”人选应是长期扎根农村,以农业农村生产经营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农业从业者(包括返乡入乡创新创业人员),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热爱祖国,献身“三农”事业,遵纪守法,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参加2016—2019年县级以上(含县级)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其中2016—2018年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四)经营规模适度,具备较强的发展潜力和良好的示范作用,能够为广大农民提供可学习、可效仿的成功经验;
(五)务实创业,生产技术先进,经营的产业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
(六)热心农村社会事业,在倡导文明乡风、改善乡村治理、传承农耕文明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七)带贫益贫能力突出,在当地口碑好,群众和基层干部认可度高;
(八)在种养业、种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休闲农业、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农村电子商务等领域连续从业5年以上。
备注:5年内曾发生严重违规违纪事件、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不能申报。
四、推荐程序
(一)推荐人选须经村民代表大会民主推荐和讨论通过,填写《“忠县十佳新型职业农民”推荐书》并附事迹材料,经本村党组织审核,在本村公示5个工作日。
(二)在本村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人选经所在乡镇(街道)审核盖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委(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三)县农业农村委对乡镇(街道)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汇总审核评审,评审出10名在忠县人民政府网首页及农业农村委子网页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为2020年度“忠县十佳新型职业农民”。
五、材料报送
(一)《“忠县十佳新型职业农民”推荐书》和《“忠县十佳新型职业农民”推荐人选一览表》,须本村、乡镇(街道)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推荐人选事迹材料为通讯体裁,1500字以内,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
(三)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或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合格证书。
(四)本文件第三条:人选条件中,第四至八条证明资料。
(五)请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相关规定开展推荐工作。所有推荐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连同电子照片发送电子邮箱)。
六、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8月25日18:00时。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彭小强
联系电话:13896294162
电子邮箱:610723551@qq.com
地 址:忠县忠州街道果园路3号附11号408室
附件:1. “忠县十佳新型职业农民”推荐书
2. “忠县十佳新型职业农民”推荐人选一览表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