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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17 14:08 发布单位:忠县财政局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0〕51号)、《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2020年农村生活条件改善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忠扶组〔2020〕35号)等文件,现将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资金(第二批)1362.448万元下达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下达的资金为2020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实行乡镇(街道)报账制,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等基础设施建设。请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组织项目业主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内容加快实施,并按照《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工程类扶贫项目监督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忠府办发〔2019〕67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履行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及目标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做好专账明细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年终决算列报功能分类科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130504)”,经济分类科目按实际支出相应列报。
忠县财政局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