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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29 09:09 发布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讲话精神,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复工复产,推进我县房地产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搭建交易平台、满足城乡居民住房消费需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就2020忠县房地产交易展示会优惠政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执行时间
2020忠县房地产交易展示会时间:2020年9月28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止。
二、优惠对象
在房交会期间,凡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并完成网签(以网签合同时间为依据)的个人购房者。
三、优惠内容
(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商服用房、办公用房契税奖励优惠
在房交会期间,凡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商服用房、办公用房(不含二手房)的,均按实际缴纳契税总额的50%奖励优惠。
(二)车位契税奖励优惠
在房交会期间,凡个人购买车位(不含二手车位)的,按实际缴纳契税总额的100%奖励优惠。
四、奖励优惠兑付办法
(一)受理审核。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于2020年11月30日前统一将符合契税奖励优惠条件的购房者申报资料进行收集并报送至县住房城乡建委,同时填报《2020年忠县房地产交易展示会优惠政策奖励明细表》,逾期不予受理。县住房城乡建委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报送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提出资金解决方案,按程序报批。
(二)申报资料。符合契税奖励优惠条件的购房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2.《重庆市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3.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4.购房者身份证复印件及收款银行账号信息复印件。
(三)兑付方式。县财政局将奖励优惠所需资金安排给县住房城乡建委,由县住房城乡建委将资金分别拨付给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再由企业兑付到应享受奖励优惠的购房者个人账户。
(优惠政策联系人:雷红军;咨询电话:023—5424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