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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4 09:12 发布单位: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以便核查。
2、公示期内,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设备和业绩情况的审查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于2020年22月14日前送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审批科,逾期不予受理。申诉材料只能对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但不得增加新的人员、设备和业绩等材料。申诉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联系地址:忠县忠州街道巴王路14号忠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县住房城乡建委窗口)
邮 编:404300联系电话:54231993
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0月10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表
序号
申报企业名称
资质等级
结论
1
重庆菲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同意